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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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宣传并关注“江苏263在行动”及“南通263”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2017/06/22 1.6w 阅读 344 点赞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省“263”办、市“263”办已分别开通了“江苏263在行动”和“南通263”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新媒体平台宣传省、市“263”相关工作新闻动态,传播方针政策,在全社会进一步壮大“263”专项行动的声势。为进一步提高关注度,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注对象

全市干部群众

二、关注方式

扫描省“263”办、市“263”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搜索“江苏263在行动”、“南通263”后点击关注(具体方法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6栏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关注省“263”办、市“263”办微信公众号与贯彻落实省、市“263”专项行动精神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好头、放好样,确保做到全覆盖。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本地各类媒体和自身宣传阵地,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同时,制作宣传海报,张贴在人流量大的社区、医院、学校、市场、企业等场所。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29日前将联络人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市“263”办;7月31日前将省“263”办、市“263”办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和关注人员统计表(见附件2、附件3)报市“263”办。联系人:陈诚;联系电话:59002768、18806294315;传真:59002757;电子邮箱:nt263b@163.com。

附件:1、微信公众号关注方法

2、省“263”办、市“263”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

3、江苏263在行动”及“南通263”微信公众号关注人员统计表

南通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