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
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对市区享受有关待遇的临时工死亡后发放丧葬补助金的通知

2017/10/19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249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市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政策的公平性,经研究,决定对由市社保中心发放有关待遇的市区原机关事业单位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临时工、企业中享受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城镇户籍临时工死亡后发放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参照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上述对象不得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待遇。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