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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职〔2013〕36号)

2013/12/10 1.6w 阅读 421 点赞

关于开展第二批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人社职〔2013〕3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技工院校,市直各企业:

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人社职〔2011〕2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简称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现就开展第二批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对象和条件

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从技工院校和企业中产生,具有一定的高技能人才研究开发能力,能够面向社会公众或企业职工正常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可以承担全市相关职业(工种)的师资培训任务,社会诚信度高,培训成效显著。

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最高管理层重视、支持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各项经费保障满足教学需要、供给及时到位。

(二)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培训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好;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激励机制健全;培训场所、实训设备、实训工位能够满足学员实训需要。院校基地的在校生人数在1500人以上,其中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学生要达到在校生数15%以上。企业基地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且技能岗位职工人数占企业职工人数的50%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本企业技能岗位职工人数的20%以上。

(三)具有优良的培训业绩。院校基地每年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短期培训,年取证数不少于200人。企业基地每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年取证数不少于50人,且每年为技工院校培训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实习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

(四)具备较强的培训管理能力。各职业(工种)的教学计划齐全、规范,执行严格;培训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技能操作重点突出,培训质量稳定,经培训后参加高级工以上鉴定的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70%。

(五)具有较强的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能力。技工院校每年能够完成1个职业(工种)的市级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报告,预测研究报告符合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并在市内同类项目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能够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订各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和队伍建设规划,并每年组织修订和实施。

二、评选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申报单位准确填写《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和2014年度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表,并报送以下材料:

1.在校生或企业职工人数及结构的证明材料;

2.近三年(2011-2013年,下同)取证人员花名册;

3.技工院校近3年的需求预测报告;

4.企业近3年的技能人才发展规划;

5.企业每年为技工院校培训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实习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的证明;

6.高级工以上鉴定一次性通过率超过70%的证明;

7.3000字左右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总结。

打印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及电子稿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前 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综合评审。我局根据《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拟定候选单位。

(三)公示公布。将候选单位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无异议的,将进入跟踪考核程序。在跟踪考核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进行最终的评估确认,并发文公布。

三、表彰奖励办法

凡获得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联系电话:59000148

电子邮箱:nt2413@163.com

附件:1.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报表

2.2014年度新增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表

 通人社职〔2013〕36号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