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4年春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的通知
通人社事〔2013〕11号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4年春季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申报招聘需求信息、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按规定实行公开招聘。
二、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本次招聘;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原则不参加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高职院校和医院除外)要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可按“退一补一”原则补充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超过空编数的30%。上述有空编空岗的事业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依据空缺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研究申报需求信息。对未完成岗位设置和首次岗位聘用验收认定工作的单位暂停招聘。申报需求信息时要明确岗位、专业、人数、学历及其它条件。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种类型;专业应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规范填报(可按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名称填报。建议以专业类别填报,如按具体专业名称填报,一般应明确4个(含)以上专业),以便严格按填报专业进行资格审核;其它条件应根据招聘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需要合理设置,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与岗位无关的条件(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设置限制性条件的,应将相关情况另附书面说明)。
三、2014春季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赴外招聘和集中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1.赴外招聘。招聘对象主要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上述招聘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组织专家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为确保用人单位尽早赴外地开展校园或人才市场招聘,请各部门(单位)接本通知后,即组织所属单位填报《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对需求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本系统人才需求情况研究拟定公开招聘方案,于 12 月 30 日前 按职能分工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核准。经核准的招聘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告后组织实施。招聘方案公告后不得擅自变更。
2.集中招聘。招聘对象主要为普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认真审核、汇总,于 2014 年 1 月15日 前按职能分工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核准。
五、市委组织部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联系人:冯宇峰;联系电话:85098548;E-mail:zgc1619@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联系人:曹春花;联系电话:59000158;E-mail:56903507@qq.com。
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