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
监督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相关处室、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2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8年2月12日印发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安排
一、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我市人社事业发展大局和社保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一手抓基础、一手抓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以维护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和促进基金保值增值为目标,强化监督执法检查,不断完善基金监督各项制度和基金风险防范预警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举措
(一)完善社保基金监督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要求,在推动已出台的《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网上监督暂行办法》等各项制度办法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的出台,不断完善我市基金监督政策体系。
2.推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机构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工作职责,确保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行。
3.指导和督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梳理排查基金安全风险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定期检查评估,及时防范和有效化解基金管理风险。
(二)开展社保基金监督专项检查
4.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工伤保险经办内控专项监督检查。
5.继续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修订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
6.督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强化日常稽核和重点稽核,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核定、应收尽收,各项支出合法合规、符合标准。
(三)创新社保基金监督方式
7.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所在地公安部门规范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流程,共同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犯罪行为。
8.配合省厅依托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系统开展统一的跨地区、跨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调研,研究相关业务需求。
9.开展市本级社保基金运行状况半年度分析,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参照实施。
(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10.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单独设置基金监督机构,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在人社部门综合执法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从事基金监督行政执法。
11.指导尚未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统筹地区加快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研究制定监督委员会章程,落实定期例会制度。
12.开展社保基金监督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落实社保基金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