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法规关于2014年提高崇川区、港闸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通人社险〔2014〕11号) 2014/07/05 1.8w 阅读 429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2014年提高崇川区、港闸区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通人社险〔2014〕11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崇川区、港闸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即:第二、三年龄段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月280元提高到每月310元;第四年龄段人员养老金标准由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48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财政局 2014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