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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提高崇川区、港闸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通人社险〔2014〕11号)

2014/07/05 1.8w 阅读 429 点赞

关于2014年提高崇川区、港闸区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通人社险〔2014〕11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崇川区、港闸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即:第二、三年龄段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月280元提高到每月310元;第四年龄段人员养老金标准由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48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财政局

2014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