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选拔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人社职〔2015〕1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通人社职〔2011〕16号)精神,推动我市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我市分别于2011、2013年开展了两批“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评选工作,选拔和激励了一批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为企业及产业发展解决实际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支持。为进一步调动全市职工学习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现就开展第三批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选拔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认定对象和条件
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候选人应当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掌握关键技术,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江苏省技术能手”或“南通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南通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国务院或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者,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获得者。
(三)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四)刻苦钻研技术,掌握绝招绝技,本企业高度认可,创造了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五)发扬团队精神,诚心传授技艺,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选拔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有关企业按照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选拔认定条件推荐候选人,准确填写《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报送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提供申报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企业内公示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打印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及电子稿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前 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再受理。如企业已建立首席技师制度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请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培养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申请当期一次性补助,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查筛选
我局对企业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筛选产生首席技师参评人选。
(三)综合评审
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委员会对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参评人选进行评审。
(四)公示公布
将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人选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发文公布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人员名单。
三、表彰奖励办法
(一)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给予当期一次性补助5万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二)对当选的企业首席技师,由我局授予“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两年内,享受每月1000元企业首席技师津贴。
(三)优先推荐参加人才奖项的评选,优先推荐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在申报科研项目、新技术推广、开发应用、技术革新时,有关部门和所在企业可优先给予经费和其他方面的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市里组织的国际技术交流推广、国情省情考察学习以及优秀技能人才健康体检等活动。
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59000173
电子邮箱:nt2413@163.com
附件:1.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申报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