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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2012/11/14 1.5w 阅读 253 点赞

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11-15 字体:[ 大 中 小 ]

  2011年12月27日,我市召开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各项举措。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1.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是: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机制。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到2015年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备,资源充足。在2012年底前每个乡镇必须建有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所有幼儿园均为合格园,公办园占比达到70%,省、市优质园占比分别达到80%、90%,70%的乡镇(街道)创建成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各县(市、区)全部创建成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3-6岁幼儿基本实现就近入园。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为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必须配备的人员。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学龄前儿童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辅导。幼儿家长、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达90%以上。
  2.保障措施。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广覆盖”向“全覆盖”的拓展。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县(市、区)制定了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着力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到2015年,要建成体系完备、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所有县(市、区)要全部创建成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科学合理确定幼儿园数量和规模,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到2015年,原则上每1.5万左右常住人口规划配建一所幼儿园,确保适龄儿童逐步实现就近入园。积极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重点发展面向城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等各类弱势群体的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使全市所有农村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标准,实现学前教育城乡发展一体化。到2015年公办园占比达到70%。2012年,我市将全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增43个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全市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实现“保基本”向“保发展”的转变。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教育投入是基本保障。我市将进一步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真正做到规划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资源优先利用。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制定不低于省颁标准的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生均经费标准,切实解决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以及持续发展问题。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设立学前教育奖补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对完成公办园建设任务和创建省优质幼儿园、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任务的给予奖励。各乡镇(街道)每年安排相应的配套经费,用于解决公办幼儿园人员经费、园舍建设维修经费、设施设备添置经费、公用经费及教研、培训等经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2011年下半年起,我市已对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由属地政府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不低于在园幼儿总数的1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一定年限的免费教育。
  三是育人为本、科学施教,实现“有质量”向“高质量”的提升。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一方面要扩大教育资源,另一方面要着力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提高保教质量。配齐配好各类幼儿园设施设备,到2015年所有幼儿园达到《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类要求。从2012年起,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一律按不低于省优质园的标准进行建设,到2015年,省、市优质园占比分别达到80%、90%。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不同年龄、不同特点的儿童保教方法,不断提高保教质量。积极搭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平台,建立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优质早教服务。加快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培养进程,扩大免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规模,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积极探索师范类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转入学前教育专业就读的机制。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2012年底前,对全市所有农村幼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到2015年,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0%以上,培养10名“名园长”、“名教师”,60名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严格按岗位设置标准配备幼儿园教师,为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必须配备的人员,选派优秀公办教师支持指导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