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解读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5-07-14 字体:[ 大 中 小 ]
今年中等学校招生政策总体上体现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中有变的原则,在报考条件、志愿填报、考试科目、命题原则、网上评卷、照顾政策、录取办法、推荐生比例及招生等方面均没有变化。主要变化有:
一是我市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提出的“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要求和2015年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今年起,我市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计划。
二是适当调整考试时间。考虑学期教学时间安排和节假日放假等因素,今年中考文化科目考试安排在6月17日(周三)、18日(周四)、19日(周五)三天,比去年推迟1天。
三是师范类招生政策部分调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控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实施定向招聘的通知》(苏人社〔2014〕238号)要求,从今年起,不再面向特定人群实施定向招聘。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要求,今年将原有的“五年制师范生定向培养项目”调整为“免费师范生培养项目”,调整后的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
四是自主招生计划实行区域统筹。为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将原规定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艺术、科技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可使用不超过5%的计划实行自主招生,调整为各地可统筹使用本地区不超过5%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具体的招生学校,由相关学校实施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市区按《2015年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五是强化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今年,我市继续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业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全部实现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结果公示、抽查审核、申诉与复议以及诚信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
六是增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招生。根据国防建设需要,经教育部和空军有关部门遴选,江苏省南通中学从今年起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面向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等六市招生55名学生。中考成绩发布后,空军招飞机构会同中招部门依据中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航空班学生初步人选,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