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12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15〕197号)同时废止。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12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15〕197号)同时废止。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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