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正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定职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职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今后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要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进行评审。首次评聘工作的实践证明,对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采用考核定职的办法,既能保证初定职务的质量,又可大大减少评审工作量。
二、定职聘任的具体规定: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们职改(人事)部门组织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方可聘任。
三、定职聘任承办程序:
1.单位确定正常定职聘任的人员。
2.个人按要求填好“初聘志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第人填两份,一份装人事档案,一份装业务考绩档案)。
3.单位进行考核。定职人员要在本单位或适当范围内汇报介绍见习期满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并听取意见,所在部门应根据定职对象见习期间的德、能、勤、绩情况,写出考核鉴定意见。呈报单位提出聘任意见并签订聘约。
4.公布:申报材料报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批准,并加盖公章,行文公布资格。中级职务由市职改办公布。
四、定职初聘工作要求91年10月底前完成。
五、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国家人事部制,各县(市)区职改办、市各主管部门统一到市职改办购取,不得翻印。
南通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