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来通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落实在通工作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市委市政府根据《关于实施江海英才计划的意见》(通委发〔2009〕6号)、《南通市江海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通办发〔201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2年度市区企业引进的紧缺专业技术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2年度市区企业引进的获得中华高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
(“江海英才引进计划”资助人选申报生活津贴工作另行安排)
二、申报材料
1、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人事(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从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的业绩、获奖及能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已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所在单位提供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9、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1、申请生活津贴的个人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申请对象必须签订承诺书。
3、申请材料均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递交。
4、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 3月 29日 。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309室(青年西路109号一号楼),联系人:葛晓健,联系电话83558020。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