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清 华大学 博士研究生暑期来通社会实践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从2004年以来,清华大学先后有9批次、108名博士研究生来我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共完成“短、平、快”科研课题126项,为我市40多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大量科技服务,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受企事业单位的欢迎。为继续发挥清华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高层次人才优势,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与清华大学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地校双方实现双赢格局,现就暑期来通社会实践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1.主体:以清华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为主;
2.专业:工程技术,涵盖理、工、文、法、哲、史、经济、管理、医学和艺术等门类;
3.时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共六周(计42天)左右。
二、博士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拟提供的科技服务项目
1.承担阶段性科研工作和新产品开发、科研项目论证及前期研究工作;
2.计算机编程、信息处理和联网、办公自动化维修等工作;
3.参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设备维修等;
4.建筑规划及设计、土木结构、工法与标准制定和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及环保设计;
5.产品造型、室内装潢设计等工艺美术方面的设计和研究;
6.对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业务培训(如党政机关人员的法律与行政管理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等);
7.参与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和研究工作,承担(或参与)地方经济或某方面战略(发展规划)的制订,或为此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协助完成调研报告等;
8.参与地方党政部门的管理或社会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9.向地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行政、法律、经济、管理、教育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10.进行中英文技术资料及其他各类资料的翻译和文字整理工作;
11.参与接收单位主要工作(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或领导完成指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或其他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项目申报要求
1.总体安排由市人社局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相关接待工作。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期间的生活、工作安排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并根据实践项目适当发放实践津(补)贴;
2.用人单位应选择适合博士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期间能够完成的项目。如项目较大,需延长实习时间,用人单位应与博士研究生协商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或备案)。用人单位也可提出需要博士研究生带回学校与导师共同解决的项目或单位与高校开展深度合作的项目(须备注说明);
3.所报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更。项目联系人要掌握情况并抓好工作落实,选定项目后认真填写《博士研究生暑期来通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见附件)并在附件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于 4月 16日 前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地址: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2415室,邮编:226007,联系人:钟国强,电话:59000690,邮箱: rckfc@163.com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3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