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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南通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南通市星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单位”的通知(通人社就〔2013〕27号)

2013/09/16 1.2w 阅读 268 点赞
关于认定南通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南通市星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单位”的通知
通人社就〔 2013 〕 27 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建设与管理,倡导诚信服务,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在全市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就[ 2011 ] 15 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市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社会公示,认定南通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 “ 南通市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单位 ” ,认定南通沪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通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南通远东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为 “ 南通市四星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单位 ” 。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 9 月 17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