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南通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南通市星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单位”的通知
通人社就〔
2013
〕
27
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建设与管理,倡导诚信服务,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在全市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就[
2011
]
15
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市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社会公示,认定南通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
“
南通市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单位
”
,认定南通沪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通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南通远东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为
“
南通市四星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单位
”
。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