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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3/08 1.7k 阅读 259 点赞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人社职〔2016〕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9号)精神,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各县(市、区)、技工院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58号苏财社〔2011〕186号)和《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每县(市、区)推荐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候选单位,技工院校每校推荐1个。经省评选确定的项目必须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目标。

二、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项目。各县(市、区)分别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8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每县(市、区)推荐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含省(央)属单位],2名企业首席技师候选人。

三、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项目。各院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124号)的相关规定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示范专业在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交通类、信息类、财经商贸类、服务类、能源类、化工类和建筑类等9类主要专业中评选产生〔详见《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

各项目推荐名额:各院校择优推荐(1)示范专业2个,应为市级重点专业,所推荐的专业不能重复,其中申报省级示范专业必须是省级重点专业;(2)重点专业2个;(3)精品课程 3门,以专业课程为主;(4)教学名师2名,以专业教师为主;(5)专业带头人:按照在职专任教师总数2%的比例推荐;(6)特色专业2个。

市人社局将组织评审,确定市级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名单,并择优推荐报送参评省级项目。已是市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可直接参加省级相应项目推荐评审。

四、各县(市、区)和技工院校要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 3 月 31 日前 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一式三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和电子文档(基本信息汇总表、申报项目汇总表请用Excel表格),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附件可从http://www.jsnt.lss.gov.cn公共服务-资料下载区下载,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人:1.公共实训基地、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企业首席技师项目:葛婷,联系电话:59000173,电子邮箱:nt2413@163.com;

2.技工院校重点项目:阮晓勇,联系电话:59000144,电子邮箱:343878577@qq.com。

附件:申报材料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3 月7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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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