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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015/04/08 1.3w 阅读 510 点赞

关于转发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安监局、

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通人社工〔2015〕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安监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现将《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南通市水利局

2015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