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安监局、
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通人社工〔2015〕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安监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现将《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南通市水利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