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基数申报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主席令第35号)、《市政府关于完善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12】56号),为做好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结算工作,现将缴费基数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拷贝申报资料,录入并核对准确数据后再将电子申报表格报送给市社保中心,同时报送纸质的申报表两份。
二、缴费基数口径:以2014年职工工资总额为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填报项目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和奖金等其他工资性收入。机关工人填报项目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奖金等其他工资性收入。)
三、申报材料:(1)与电子申报表格内容一致的纸质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薪级工资调整审批表、绩效工资总量审批表;机关工人工资卡片复印件。
(3)参保单位2014年10月份工资发放表。
三、申报时间:缴费基数申报从2014年11月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次申报的缴费基数与当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有差额的,参保单位要在2015年3月20前办理调整申报手续。
市直参保单位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窗口(窗口编号为E061—E062)。联系电话:59001241,59001261。
区参保单位报送地点为:各区社会保险办事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窗口。崇川区青年东路94号,联系电话85151138,港闸区城港路56号,联系电话85301198,开发区金桥路9号,联系电话85986025,滨海园区人民北路86号,联系电话82502892。
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4 年10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