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人社职〔2015〕1号
各技工院校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近期,上海、哈尔滨等地陆续发生群众拥挤踩踏及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教训,确保我市各技工院校安全管理落实到位,特就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技工院校要专门设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切实负起责任。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预防机制
技工院校必须制定落实值班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管理、食堂和商店卫生安全管理、用电安全、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组织有序、分工合理、处理迅速、预防到位;要建立安全工作日、周、月通报制度,经常性、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技工院校应通过班会、晨会、校园广播、网络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学生、教职工通报安全工作形势,宣传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纪律教育,切实提升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各技工院校要立即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各方面安全逐项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尤其对学生宿舍、食堂、商店等关键部位和重要场所要重点检查。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五、严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部署安全管理工作,要将安全目标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并设立奖惩机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技工院校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相关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各项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我市技工教育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