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沿江单元G1-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沿江单元G1-12地块(东至规划九路,南至规划六路,西至规划八路,北至长江北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长江北路南、规划八路东侧地块由其他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4、4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2%。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