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284号,以下简称“省厅284号文件”)精神,现将《南通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8 月22 日
南通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为促进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监督执法,有效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职工退休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本次专项检查。
二、检查对象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抽查参保单位、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等。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2014—2015年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其他年度。
(一)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有效的退休审核审批、待遇核定、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等。
(二)退休审核审批情况。主要包括:退休审核审批相关文件依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扩大范围;正常退休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否符合要求的岗位和年限;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其他提前退休是否符合相关文件依据要求;退休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核审批;在审核审批材料中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档案和鉴定材料等问题。
(三)退休待遇核定情况。主要包括:待遇核定依据是否合法合规;核定的待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待遇核定结果是否准确,有无违规修改个人参保缴费数据、篡改养老保险待遇计算结果、擅自扩大统筹项目支付待遇;是否存在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变造证明材料以及违规补缴取得参保和待遇享受资格等问题。
(四)档案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退休审核审批相关材料是否按规定留存和归档;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归档、擅自销毁档案等问题。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南通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社保基金监督、养老保险、社保中心的有关局领导,以及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处、养老保险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杭晓民
副组长:陈涛、曹子宇、顾伟
成员:陈小红、严红梅、姜建国、缪银山、陈昭全、刘峰成、缪曹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完成自查,并于 8 月 31 日前 向市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表格(省厅284号文件附件2、3)。
(二)省辖市抽查阶段(9月—10月)
市局结合各地所报资料,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并于 10 月 28 日前 向省厅提交检查报告和表格(省厅284号文件附件2、3),附件4、5存档备查。
(三)迎接省厅抽查阶段(11月)
市局及各县(市、区)人社局随时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的准备。
六、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检查的检查方式、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等,均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284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处联系人:刘峰成、李相澄;联系电话:59000136;电子邮箱:ntrsjjj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