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转让“南通州家纺”集体商标的批复

6.3k 阅读 418 点赞

通州区人民政府,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南通州家纺”集体商标转让的请示》(通家纺管〔202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南通市通州区家用纺织品商会将第36913662号、36913663号、36913664号“南通州家纺STHBF及图”集体商标转让给南通家纺业联合商会。南通家纺业联合商会负责商标转让后的使用监督管理等事宜。请你们加强指导与协调,督促南通家纺业联合商会做好集体商标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促进南通家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91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