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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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2017/01/17 1.1w 阅读 401 点赞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目录,组织清理,妥善落实。

附件: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决定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