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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北、东方大道东、智兴路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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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北、东方大道东、智兴路南地块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1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北、东方大道东、智兴路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波奇尼智能装备(南通)有限公司。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条件。

三、上述地块出让价、出让年限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