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科室、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通政传发〔2026〕8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6月30日前以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决定废止的文件予以公布。
附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9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印发
附件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通人事〔2009〕11号 |
关于印发《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2 |
通人社规〔2014〕8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
3 |
通人社规〔2015〕16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资金管理规范家庭服务机构资金补贴办法的通知》 |
4 |
通人社规〔2018〕7号 |
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