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人社职〔2015〕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0号)精神,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请各县(市、区)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58号苏财社〔2011〕186号)和《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每县(市、区)推荐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候选单位,经省评选确定的项目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目标。
二、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请各县(市、区)按照《关于推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候选单位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17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每县(市、区)推荐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单位。
三、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项目。请各县(市、区)分别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8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每县(市、区)推荐1个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候选单位,2名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候选人。
四、请各县(市、区)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表格可从http://www.jsnt.lss.gov.cn公共服务-资料下载区下载,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 玲;联系电话:59000173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 年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