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第9号台风“巴威”影响,我市沿岸及近海海区风力将持续增大,海上渔业生产安全风险陡增。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市发布《关于扎实做好第9号台风“巴威”海洋渔船防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管控、应急备勤等多项举措,全面扎实做好海洋渔船防台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第一时间将台风动态及气象预警信息推送至每一艘渔船、每一家海水养殖企业,逐船逐人通知到船东、船长。所有在海渔船一律进港避风,一律不得在避风锚地及非认定渔港避风,务必于7月9日18时前全部进入认定渔港停泊,海上养殖设施人员、渔船船员应撤尽撤,不漏一船、不落一人。
当前我市在港伏休渔船数量较多,各地要逐船排查停泊情况,督促船东加固锚链缆绳,严格落实防火、防风、防碰撞、防污染措施,船上人员应撤尽撤。从严加强渔港闸口管控,开放式港口要采取物理隔离等防范措施。台风影响期间,所有渔船一律禁止出港,待气象部门解除预警后,方可恢复出海生产或移泊作业。
《通知》要求,沿海各乡镇要强化海岸线巡查管控,督促滩涂贝类采捕等作业人员及时上岸避险,严防人员私自下海、涉滩作业。海水养殖企业要做好养殖设施加固和应急排险,必要时提前转移养殖工棚内人员。
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农业农村、海事、海警等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渔船服务组织要加强联动,密切跟踪气象动态,实时掌握渔港、渔船状态,保持与在海渔船动态联络,强化在港渔船安全监管,确保各类应急信息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
《通知》指出,全市渔政执法船、专业救援船舶要全程备航待命,海事、海警力量同步进入临战状态,一旦接报海上险情或事故信息,立即按预案开展联合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鉴于第9号台风“巴威”的影响范围、强度及移动路径仍存在不确定性,下一步,各地将持续密切关注海区气象动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项防台管控措施,狠抓落地见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渔业生产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