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对南通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增资事项予以批复的请示》(通财基金〔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通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总认缴规模由50亿元增加至55亿元,授权市财政局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不变。
二、同意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南通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按规定办理基金工商变更等手续,确保基金规范运作管理。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对南通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增资事项予以批复的请示》(通财基金〔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通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总认缴规模由50亿元增加至55亿元,授权市财政局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不变。
二、同意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南通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按规定办理基金工商变更等手续,确保基金规范运作管理。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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