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设计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设计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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