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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南通市2023年1-12月空气质量情况

2024/01/29 1.4w 阅读 429 点赞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通市各地区优良天数达标比例为80.5%(海安市)~89.0%(通州湾示范区),各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4.3μg/m3(启东市、通州湾示范区)~33.3μg/m3(海安市)。

2023年1-12月南通市空气质量汇总表

序号

地区

PM2.5浓度(μg/m3)

优良天数比例(%)


南通市

27.2

83.6

1

海安市

33.3

80.5

2

如皋市

32

81.6

   3

如东县

24.4

87.4

4

启东市

24.3

87.1

5

崇川区

27.4

83.3

6

通州区

26.9

83.8

7

海门区

27.3

82.2

8

市开发区

25.8

82.6

9

苏锡通园区

24.5

83.5

10

通州湾示范区

24.3

89

*优良天数比例为1-12月的累计天数,PM2.5浓度为1-12月的累计平均浓度。

* “南通市”空气质量以我市7个国家考核站点的数据为评价依据,“崇川区”空气质量以已审核数据的5个国家考核站点的数据为评价依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