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造就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促进全市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2020年公布施行的《南通市首席质量官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南通市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修订稿)》。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现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15天(2024年6月27日至7月11日)
意见反馈方式: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26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通市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修订稿)”字样。
附件:《南通市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修订稿)》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