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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P6-04、P6-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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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创新区P6-04、P6-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创新区P6-04、P6-06等地块(东至文兴路,南至兴业路,西至静海大道,北至老营横河)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南通创新区静海大道东、紫琅湖路两侧地块由科创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35米。文兴路西、紫琅湖路北侧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公交场站(结合地块统筹设置,不少于20泊位)混合用地,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地块内设置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场馆、卫生服务中心、婴幼儿照护站等配套服务设施。文兴路西、紫琅湖路南侧地块由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公交场站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及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混合用地,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60米,地块内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菜市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96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