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TZ16单元01、03、05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TZ16单元01、03、05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TZ16单元01街区东至345国道、南至杏园路、西至规划通扬线、北至五号横河,用地面积约306.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272.5公顷,规划以工业、港口码头用地功能为主;03、05街区东至345国道、南至通吕运河、西至规划通扬线、北至杏园路,用地面积约267.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142.1公顷,规划以工业用地功能为主。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策划和城市设计,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塑造产城融合城市特色,构建安全高效交通体系,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创造生态宜居美好生活环境。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