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TZ18、TZ20、TZ23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1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TZ18、TZ20、TZ23单元部分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
二、TZ18单元01街区东至金江大道、南至朝霞路、西至金西中心竖河、北至金西中心横河,总用地面积约96.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88.1公顷,规划以居住用地为主。
TZ20单元01街区范围东至经五河、南至人民东路、西至金盛大道、北至通吕运河,总用地面积约165.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10.6公顷,规划以居住用地为主。
TZ20单元02街区范围东至新江海河、南至人民东路、西至金江大道、北至通吕运河,总用地面积约196.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13.5公顷,规划以工矿用地为主。
TZ20单元05街区范围东至新江海河、南至文华路、西至金江大道、北至人民东路,总用地面积约132.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07.3公顷,规划以工矿、居住用地为主。
TZ20单元06街区范围东至新江海河、南至文通路、西至金江大道、北至文华路,总用地面积约102.9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78.6公顷,规划以工矿、公用设施用地为主。
TZ20单元07街区范围东至金圩路、南至西片横河、西至金甸路-康富路-金盛大道-文华路、北至文兴路,总用地面积约7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64公顷,规划以居住用地为主。
TZ23单元04街区东至金山路-通甲东路-希望路、南至文典路、西至新江海河、北至文贤路,总用地面积约205.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44.6公顷,规划以工矿、公用设施用地为主。
三、《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着力打造更加宜居、更有活力、更高品质的城市空间。
五、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