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16)精神,我局对2016年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现将我局制发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58件(见附件1),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7件(见附件2)予以公布。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于2018年3月30日前修订完毕,逾期未修订的按失效处理。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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