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6〕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部分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
二、SP(B)07单元04街区范围东至星河路、南至叠三路、西至叠港路、北至太益路,用地面积约155.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06.1公顷,规划以工业、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
SP(B)07单元07街区范围东至星河路、南至横十六路、西至叠港路、北至叠三路,用地面积约138.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123.9公顷,规划以居住用地为主。
SP(B)08单元01街区范围东至叠港路、南至通启运河、西至通海河、北至横十六路,用地面积约81.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约65.6公顷,规划以居住用地为主。
三、《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塑造产城融合城市特色,打造更加宜业、更有活力、更高品质的城市空间。
五、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