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幸福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E3-01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幸福大道东、永兴大道北侧E3-01地块(东至安达路,南至铁路,西至幸福大道,北至站北路)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部分对外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排水用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