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关于批准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和存量土地回购价格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6〕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组织编制的3个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
二、同意你们提出的3宗存量闲置地块回购价格。
请你们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指引(2025年)》相关要求,加强组织,强化协同,稳妥做好债券申报、审核、发行和资金使用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关于批准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和存量土地回购价格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6〕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组织编制的3个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
二、同意你们提出的3宗存量闲置地块回购价格。
请你们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指引(2025年)》相关要求,加强组织,强化协同,稳妥做好债券申报、审核、发行和资金使用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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