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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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和存量土地回购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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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关于批准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和存量土地回购价格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6〕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组织编制的3个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

二、同意你们提出的3宗存量闲置地块回购价格。

请你们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指引(2025年)》相关要求,加强组织,强化协同,稳妥做好债券申报、审核、发行和资金使用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