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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8/20 6.1k 阅读 474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首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320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首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江苏技能大奖面向全省各行各业技能劳动者,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附件1)。

二、奖项设置和推荐名额

江苏技能大奖是省政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设立的奖项,分“江苏大工匠”和“江苏工匠”两个层次,“江苏大工匠”为我省技能人才最高荣誉,从“江苏工匠”中择优产生。本届评选表彰产生“江苏大工匠”10名、“江苏工匠”100名。每县(市、区)推荐2至3个“江苏工匠”,推荐人选中至少有1名乡土人才。本次评选前已获江苏制造工匠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江苏大工匠,不受推荐指标限制。已获江苏制造工匠的人员,按单位推荐程序,按人事隶属关系推荐申报。

三、评选流程

各用人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候选人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取评比、选拔等方式进行内部筛选,推选出的候选人在本单位公示后按照申报途径上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评委会,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在本辖区公示后上报省表彰办。

四、申报材料

申报方式分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候选人事迹材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请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根据申报奖项填写《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表一式叁份。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1000字左右,着重突出候选人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做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

(三)证明材料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候选人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3.候选人所获市以上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4.候选人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将候选人推荐表、申报表、候选人事迹材料、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四项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葛 婷

联系电话:59000173

邮箱:nt2413@163.com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2413室

附件: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江苏工匠候选人推荐表、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申报表、江苏工匠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