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业务研讨联席会议
来源: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3-08-30 字体:[ 大 中 小 ]
8月28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业务研讨联席会议,就当前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实际操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雨生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徐烨就会前梳理的各自条线所征集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与会法官和仲裁员对高温津贴、年终奖等项目是否应当纳入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基数;劳资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违约金应当如何调整;劳动合同宽泛约定工作地点应当如何认定;用人单位发出解除通知后予以撤回是否有效,二倍工资时效认定等18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充分交换了意见。对实际操作中的相关处理口径进行了统一,对部分目前无明确法律规定,且全国全省处理不一、争议较大的问题,将进一步进行研究,并在个案处理中结合实际加强衔接。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妥善调处劳动争议,合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不断强化裁审紧密衔接,在目前形成良好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确保在每一个争议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共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中院副院长刘碧波参会并一同参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