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创新区P1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创新区P12-01地块(东至静海大道,南至源兴路,西至二十号支路,北至兴业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P12-01地块内的规划幼儿园取消,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地块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相应调整。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